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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与管理服务育人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作者:王宙来源:长安大学机关党委

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与高等教育管理服务育人有关问题开展研究阐释,研究凝练党对高校的领导史、高校党的建设制度史,促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上水平,进一步提高机关青年干部研究能力,机关党委和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与管理服务育人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鼓励机关党建思政与教育管理工作者围绕解决学校机关党建与实际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进行项目申报,以“研究推动工作”;鼓励以工作团队形式在已有理论成果或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的最终成果可落实为实际操作方案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

2、项目申请人限主持一项课题,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鼓励项目组成员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申报,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

3、要求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管理服务育人工作的具体问题,可以自拟题目,开展针对性与实效性研究,形成可供学校或部门工作参考的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提出“学党史、办实事、解难事”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

4、已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立项的课题不再立项。

二、申报对象

机关35岁以下青年干部

三、项目设置与经费

1、本次研究项目选题可以参考《长安大学2021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与管理服务育人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题目应新颖,问题性、实践性、实证性强,以小见大。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只要结合具体工作,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亦可申报。

2、本次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立项5-10项左右,每项资助3000元;一般项目立项15-20项左右,每项资助2000元。

3.项目立项时,拨付50%的研究经费的,中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研究经费。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费、调研差旅费、办公费、文印费、会议费及论文版面费等。

四、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从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并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研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交长安大学2021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与管理服务育人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提交机关党委

联系人:王  宙电话:61105070

 英电话:61105040

邮箱:jgdw@chd.edu.cn

申报截止时间:2021425

2、项目执行期间负责人一般不能更换,若因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项目评审小组审核同意,否则撤销项目。

3、项目结题考核结果分三种:优秀、合格、撤销,考核结果为撤销的项目主持人,下一申报周期将不得申请课题。

六、课题考核要求与成果运用

1、中期考核。须完成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初稿或完成研究论文的初稿。

2、结题要求。项目结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形成一篇8000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并经评审通过;以第一作者在教育类、社科类或管理类核心(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研究论文。

3、机关党委组织专家对结题成果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优秀研究成果将根据情况推荐参加国家或陕西省各类奖项评选。机关党委将研究成果汇编成册供学校或机关各部门参考。


附件:

附件1:2021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与管理服务育人研究方向.docx

附件2:2021年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与管理服务育人研究课题申报表.docx



中共长安大学机关委员会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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