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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作者:王宙来源: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机关党委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应重点在机关“党员示范”和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教职工党员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组织关系在学校;优秀党务工作者,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适当兼顾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推荐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担任党支部委员及以上的人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处级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

2018年以来,已被学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列入表彰的推荐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等额推荐上报;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站出来、顶上去,敢负责、敢担责,主动承担志愿服务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乡村振兴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能够强化育人使命,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大先生”要求,工作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党员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围绕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实干担当促发展,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主动做好政策宣讲、释疑解惑,当好广大师生的“主心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实施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党支部能够做到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七个有力”)。

三、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对象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提出推荐名单。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提出推荐名单,6月5日12点前报机关党委,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王宙,联系电话:61105070;电子邮箱:jgdw@chd.edu.cn

2.确定推荐名单与公示。机关党委将按照学校《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名额分配要求,向学校党委择优推荐先进党支部5个、优秀共产党员2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其他人员和党支部由机关党委进行表彰。推荐名单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先进党支部将结合各党支部的申报情况和2022年度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进行评选。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切实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增强党员责任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振追赶超越精气神,凝聚高质量发展正能量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亲自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先进典型推出来、立起来。

2.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各党支部切实发挥组织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要严格对标“双创”标准,切实将党建基础好、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基层党组织推荐出来。

3.端正作风,严明纪律。各党支部要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主动担当,合理安排,注重实效,保质保量完成提名推荐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提名或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提名人选或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提名或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附件3、附件4)。推荐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小四号仿宋GB2312字体、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6月5日前报机关党委

 

附件:

1.《长安大学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长安大学优秀教职工党员审批表》

3.《长安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长安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机关党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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