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有效拓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渠道,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发挥机关管理工作育人职能,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教育格局,结合《长安大学“2020机关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学校启动2020-2021学年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以下简称思政班主任)选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思政班主任由机关党委、学生工作部遴选聘任,学院(系)管理考核,主要面向高年级本科生班级(重点是毕业生班级),协助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思政班主任选聘对象原则上为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管理干部。
二、思政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方式
思政班主任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理想信念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学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为“中国梦”的早日实现不断努力。
2.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引导学生明确职业理想,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指导学生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
3.拓展社会实践教育。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充分发挥工作优势,为学生搭建教育载体和服务平台,开展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通过第二课堂建设、人际交往能力塑造、素质能力拓展等全面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4.成长困难学生帮扶。加强学生个体指导,深入了解每一名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尤其是加强对学业、就业等方面有困难的学生的个体指导,协助辅导员科学合理地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思政班主任在任期内要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学生特点、时事形势和本岗位业务专长,通过深入学生班级和宿舍,通过集体指导和个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专业认知、生涯规划、学风建设、就业、论文写作、学业辅导、成长困惑、成长规划、实习实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指导,并就学生思想状况和班级建设情况及时与辅导员进行沟通交流。
三、思政班主任管理考核
思政班主任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机关党委负责宣传动员、招聘和效果评估;学生工作部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中业务培训。思政班主任考核实行学年考核制,考核由机关党委和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各学院(系)具体负责,主要根据思政班主任综合工作实绩、辅导员和班级学生评议及班主任工作手册记录情况进行。
思政班主任考核结果报机关党委备案。考核结果将作为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作风建设考核指标之一。
四、有关要求
1.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要鼓励本单位管理干部积极担任思政班主任,作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实施思政工作的重要参与者,自觉承担起思政育人的职责。
2.思政班主任要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开展相关工作,真正做到思政班主任工作与本职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思政班主任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长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报名表》(附件1)、《长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报名统计表》(附件2),所在部门汇总后将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同上报至机关党委。联系人:张春雷,联系电话:61105138,报送地点:北校区北辰楼1007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gdw@chd.edu.cn
4.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4日(星期五)中午12点。
附件1:长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报名表.doc
附件2:长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班主任报名统计表.xls
机关党委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