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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09作者:来源:长安大学机关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小组要求,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部署,切实保障机关教职工身体健康,现制定机关党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思想高度重视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中央、部省和学校党委的部署,执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有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金和

    副组长:史少鹏

    成  员:机关各党支部书记

    秘  书:张春雷

    工作组成员保持通讯通畅,做到反应迅速。

    三、工作举措

    1.及时掌握教职工动态,关注重点人群去向。机关各部门按照《关于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填报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疫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做好上报信息的核对与汇总,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各类上报信息的审核工作,于每日18:00点前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各部门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外地返校人员、校内人员外出、居家及校内流动人员的管理。

    2.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教职工返程学生实习后勤保障等工作的通知》要求,除承担疫情防控及其他紧迫工作岗位任务等特殊情况外,所有机关教职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严格教职工返程返校管理,准确掌握每位教职工的行程动态与身体健康状况,对重点人员要持续关注。

    3.坚持做好值班值守,建立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台账,执行防控信息每日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18:00点前,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人员信息日报表》报送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组(机关党委)。

    4.强化重点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从西安市外返校的教职工,要督促其提前主动向本单位报告,并严格落实教职工及同住家属居家隔离14天要求,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观察时间从返校时算起,满14天后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可以解除隔离。各部门要负责做好“一对一”隔离监管和健康监测,并做好隔离人员的生活等服务,每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学校报告。

    5.落实落细日常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对教职工的科学防控宣传,全面、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教职工科学理性对待疫情,主动学习防疫知识,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引导教职工居家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聚集不聚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指引做好个人日常防护。

    四、有关要求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机关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摸清家底,不留死角,实时掌握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状况;每位教职工要做好宣传员,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工作规定,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值班检查,做好值班保障,完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联络通畅、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重要情况、重大舆情以及突发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心存侥幸,不能麻痹大意,不能知情不报。

    3.贯彻落实防控措施。机关各部门要督促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自觉每日报告本人及同住人员的健康状况并按要求上报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确保疫情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

    机关党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防控工作方案。

                    机关党委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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