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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作者:来源:长安大学机关党委

机关各党支部:

学校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在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指党支部委员及以上专兼职党务工作干部及学校党委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校级领导干部不参加推荐,正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副处级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各党支部按优秀共产党员分配名额(见附件1)等额推荐上报。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高,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严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上作表率;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在管理服务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得到党员师生公认。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在党员中起到表率作用。有较高党建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3.先进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充分发挥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支部班子政治素质高,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表彰的方法和步骤

表彰对象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提出初步名单。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广泛征求党员意见,提出初步名单,5月3日前报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82334064 ,82334074

电子邮箱:jgdw@chd.edu.cn

2.确定推荐名单与公示。机关党委将按照学校《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名额分配要求,向学校推荐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优秀共产党员20名,其他人员和党支部由机关党委进行表彰,推荐名单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先进党支部将结合各党支部的申报情况和2017年度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结果进行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2.推荐工作要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

3.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2、附件3、附件4)。先进党支部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小四号仿宋字体、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报机关党委。

附件:1.《长安大学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2.《长安大学优秀教职工党员审批表》

      3.《长安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长安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机关党委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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