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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长安大学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作者:来源:长安大学机关党委

各分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中共长安大学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经2018年3月26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教育部、陕西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校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工作重点和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课堂、实验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等,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困难。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调研活动,听课不少于2次。

2.加强基层联系。校领导要坚持深入基层单位,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了解情况,求真务实,提倡随机走访。进一步完善校领导联系学院(系)、分管部门制度,积极主动撰写调研报告。对调研、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答复或解决的应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如系重大或普遍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常委会、校务会研究解决。

二、热情服务师生员工

3.畅通意见渠道。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应事先通过网络、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与在校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工会和教代会代表、班级的日常联系机制。办好校长信箱和学校信息门户“问题反馈”栏目,及时处理和回应师生员工的咨询、建议和投诉。

4.推动党务校务公开。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发布主动公开的内容及属性,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5.落实信访责任制。校领导要及时阅批群众来信,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党办、校办等部门要提高信访办理的时效和质量。坚持和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采取定点接访、专题接访、主动约访等多种方式,积极解决师生员工合理诉求。

三、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数量。学校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学校或校内各单位举(承)办的会议划分为工作类会议和学术类会议,全校性工作类会议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学术类会议由科技处、社科处统筹协调。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控制工作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用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部署的不再开会,内容相近、时间相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召开或连续召开。各单位要制定年度会议计划,严格控制各类庆祝会、纪念会等礼仪庆典活动。非经学校批准,各单位不得承接外部会议。

7.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校领导出席全校性工作会议,一般应与分管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学院召开的工作会议,原则上只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出席。除学校重大事项外,一般不安排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会。以职能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得要求二级单位和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一般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请对口业务岗位负责人参加。需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一般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安排。

8.提高会议实效。改进会议形式,充分利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电话等形式传达通知、部署工作。学校二级单位提交常委会、校务会决策的议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事先经过相关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部门协调会议、专家委员会会议等充分讨论和论证,并形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和建议,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提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提倡开小范围、小规模的专题会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类会议要充分准备、科学安排,开短会、讲短话。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精简会议材料,不发放已发布的正式文件。全校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重要的学术会议一般不超过2天,一般性工作会议不超过2个小时,会议交流发言按需从严安排。

9.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的规定,会议费开支不得高于相关规定的综合定额标准上限。能在校内举行的会议尽可能安排在校内举行。除特定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包)、笔记本、笔等用品。严禁组织消费性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常规性工作会议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会标,不提供水果和茶歇,不发纪念品。校内人员参加学校内部会议一律不发请柬。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简报数量。严格发文审批制度,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凡是能以部门名义通知或安排的工作,不以学校公文形式印发。凡是通过校内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事项,不再印发公文。校内各类会议和活动一般不出简报。可通过OA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阅或下发的文件简报一般不再使用纸质版。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炼。部署某领域的重要文件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典型经验、问题不足和工作意见建设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篇幅一般在2000字以内。12.规范行文规则。向教育部和陕西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报文,只能用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或长安大学名义行文。严格行文方式,校内各级各类文件(保密文件除外)均通过OA办公系统正式发布。

五、规范出访活动

13.严格审批程序。科学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严格执行外事工作有关规定。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出访活动,由国际合作处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学校处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需填写《长安大学处级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行前公示和执行情况公示,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国(境)任务。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管理工作,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并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

14.合理安排出访。学校(或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国(境)、同团出访,且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除校级正职及分管外事的校领导外,其他各级领导一个任期内以行政领导身份因公出访原则上不超过2次或两年内出访不超过1次。从事外事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应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任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5人;每次出访不得超过3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10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1国不超过5天,赴拉美、非洲航班衔接不便国家的团组,出访2国不超过9天,出访1国不超过6天。

六、改进新闻宣传

15.改进学校新闻报道。校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师生关注等因素决定是否报道和报道顺序。确需报道的,压缩报道篇幅,由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校领导在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开展工作和参加活动,一般不在校级媒体作宣传报道。

16.突出新闻报道重点。新闻报道内容多反映师生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师生,增强传播效果。校园网、校报、校广播台、电视台、微信、微博等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办学成果,多宣传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一线工作进展情况,多宣传广大师生中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多宣传地方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支持。

17.加强校内宣传品管理。宣传部门对校内各单位的网站、微博、微信等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有关程序审核。根据需要采取合适的宣传形式营造气氛,尽量借助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传媒手段。严格审批、管理校内展板、横幅、标语、气球等宣传品,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

七、厉行勤俭节约

18.严格执行待遇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关于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从领导职务上退下来后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坚持公车公用,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报销住宿费。

19.树立良好风气。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为政清廉、秉公用权,不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支付凭证,不利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利用公款相互吃请,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制度。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0.从俭安排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要按照严守规定、从严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实施“对等接待、归口接待、分级接待”。组织学生欢迎欢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献鲜花、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安排公务接待,严格按照《长安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长大党〔2015〕230号)执行。住宿一般安排在学校宾馆,出行一般安排集中乘车。安排校友接待,严格按照《长安大学校友返校接待办法》(长大合作〔2016〕161号)执行。安排外事接待,严格按照《长安大学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长大外事〔2015〕248号)执行。

八、加强督促检查

21.严格落实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政治责任。校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22.强化监督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和校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陕西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会议活动审批和公务接待等手续。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加大对全校督促检查力度,对执行不力的要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计财处加强审核,严格预算执行和会计审核。审计处要每年对各单位会议活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本办法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规定中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长安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长大党〔2013〕17号)同时废止。

                                               长安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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